| 免試入學 |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招 生 學 校 與 對 象
| - 招生學校:本區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
- 招生對象:
- 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取得畢業資格或具同等學力者。
- 具以下四種特殊情形且未參加他區免試入學之學生並經本區高中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專案審核通過
-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 其他特殊因素。
| - 招生學校
| 專業群科
| 美術班 | 體育班 | 斗六高中 |
| V
| V | 虎尾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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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麥寮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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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斗南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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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西螺農工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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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尾農工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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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港農工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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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商工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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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 取得國民中學畢業資格或具同等學力者,不限就讀或畢業於本區之國中生,惟僅能參加本區之分發。
- 先行參加免試入學管道且已錄取報到之學生,倘未於規定期間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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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理 方 式
| 免試入學不得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學生報名免試入學志願數至多可選擇50志願(普通科以1校為1志願,職業類科以1科為1志願)。當申請名額超過錄取名額時,應依據本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積分,進行比序。
| - 採取術科測驗(每年3、4月辦理),分發作業以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作為入學依據,並得以國民中學教育會考評量結果為入學門檻。
- 採取「聯合招生」方式,音樂班分北、中、南3區;美術班分北、中、南及桃園區4區;舞蹈班分北、南2區;戲劇班全國1區;體育班各區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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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 如仍有未能錄取之學生,得報名參加未額滿學校之免試入學續招。
- 免試入學作業尚未額滿學校應於錄取學生報到放棄後辦理續招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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